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应用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17〕2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2023年局本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入围工作,现就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参加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1、报名地址:东部办公区2号楼803
2、联系人:郑孝义
3、联系电话:0591-83360465
此次报名截止2021年06月25日下午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公司注册地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个区(含分公司经营场所)。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证复印件及书面申请。
2、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须有一定年限的政府采购从业经历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⑴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出具的由代理机构为法定代表人缴纳社保的职工社保缴纳明细表。明细表上须有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的电子章和防伪码,原件备查。
⑵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⑶代理机构须至少提供一项由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的政府采购项目,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和结果公告,法定代表人须是公告中代理机构的项目联系人。
3、需提供2019年06月11日起至2021年06月2日止政府采购项目汇总表,汇总表按中标金额由大到小排序,包括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发布时间、中标金额、合计中标总金额,并按序号提供每个业绩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采购结果公告的下载网页截图或打印件并注明网址,
4、近2年来(从2019年06月11日起至2021年06月2日止)代理的福建省内政府采购项目中,代理项目被财政部门作出投诉、举报处理决定或意见的代理机构(不含供应商撤诉财政部门作出终止处理决定的),应提供质疑及回复材料、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决定或意见。
上述资料须如实提供,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入库资格。符合条件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经教育局评审后将在福州市教育局网上公布。
说明:法定代表人无缴纳社保、法定代表人无负责的政府采购项目也可以报名提交相应材料。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06月18日